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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莱韬悦:2023 A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15年回顾与展望报告(摘要版)(17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韦莱韬悦:2023 A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15年回顾与展望报告(摘要版)(17页).pdf(17页珍藏版)》请在本站上搜索。 1、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17 守正出新守正出新,奋楫笃行奋楫笃行 A A 股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15 年回顾与展望年回顾与展望 (摘要版摘要版)韦莱韬悦韦莱韬悦 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2/17 韦莱韬悦韦莱韬悦 高管薪酬与董事会高管薪酬与董事会 咨询团队咨询团队 韦莱韬悦高管薪酬及董事会顾问咨询团队(ECBA)为全球及中国的众多领先企业董事会提供咨询与数据服务,在公司治理架构与管控、董事会有效性、高管薪酬与考核、长期激励、高管人才管理与发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洞察。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2、与展望 3/17 序言序言2006 年 9 月,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 175 号(以下简称“175 号文”),境内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改革开始迈入体系化的监督和管理。中兴通讯、伊利股份分别作为中央国企、地方国企的代表,率先于 2007 年正式落地实施规范框架下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拉开了境内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规范化、体系化实践的序幕。从 2007 到 2022,以 A 股为代表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已经走过了 15 年。在这 15 年间,伴随着证监会放开股权激励审批、科创板开市、国企三年改革行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正式颁布等改革措施3、,越来越多的国企实施了股权激励,这些股权激励实践也反过来推动了国企股权激励的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并支持企业实现了市值与业绩稳健增长。本报告梳理了 A 股国有上市公司自政策落地后逐步实践并优化股权激励策略和设计细节的整体脉络,重点关注 175 号文颁布以来,遵循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并经由国资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落地实施的 A 股上市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回顾总结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2007-2022)发展特点与成果,展望未来的优化方向。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4/17 一、上市国企股权激励政策与发展一、上市国企股权激励政策与发展4、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忠诚度,向员工授予股票或期权等工具,共同承担发展目标,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收益。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股权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国企改革和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创新动力和竞争力。2005 年以前,国企的股权激励更多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部分、将国有股转让给特定激励对象并设置限售规定,可认为是限制性股票工具的雏形和初步探索;但早期的股权激励实践尚未明确激励性导向,同时没有相关政策依据进行系统性规范和指导,股权激励实践较少、也难以开展。2005 年底,证监会首次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于 2006 年 1月 1 日正式实施,标志着 A 股股权激励开始进行实质性、系统性的5、探索。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间,国资委、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陆续发布了股权激励相关文件,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完善和规范,逐步为各类国有企业奠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基础。由于国有企业在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影响地位和复杂的管理机制,其在股权激励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需要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股权激励的有效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 2005 年证监会关乎股权激励的试点政策出台后,我国在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和国企深化改革的进行和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国资委联合其他部委又陆续发布了相关的政策和通知,逐步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股权激励框架和制度,为国有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一)(一)20066、2010 年:搭建国企股权激励框架与监管雏形年:搭建国企股权激励框架与监管雏形在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国资委和财政部于 2006 年和 2008 年分别联合出台了专门规范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办法和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 175 号和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171 号两份政策的出台,呈现了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雏形,为后续政策的不断完善与规范奠定基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 175 号是我国首个规范国有控股境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试行办法。其明确7、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规定了股权激励的方式和程序;明确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其中,在股权激励计划设计要素和实施流程方面,对授予总量、个人授予量、计划申报程序上已进行明确限制和规范。针对当时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难点,如股权激励方案由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审批的问题、监事成为激励对象后的独立性问题、上市公司任意修改激励方案降低行权条件谋取私利问题、行权条件设置要求不明晰等问题,证监会于 2008 年先后出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对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补充。(8、二)(二)20102019 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细化,国企股权激励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细化,国企股权激励“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探索”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5/17 从 2010 年到 2019 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实践探索中进行经验积累及总结。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在期间的数次修订,也为国企股权激励实践提供更有效的引导。2016 年 7 月,证监会第 126 号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系统规定了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以及个人参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条件。相比于试行版本,2016 年的管理办法版本强化了信息监管、完善了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对激励9、对象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加大了公司自治和灵活的决策空间、强化了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完善了相关程序、加强了事后监督机制,细化了监管处罚的规定。具体而言,一般规定部分明确了对以下部分的规定:股权激励实施时点、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实施程序(内幕信息知情人处理、股东大会表决、授予登记、变更)、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新增实施要求(激励对象协议)。2018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第 1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并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施行,本次修改的仅针对外籍员工股权激励的制度做了修改,具体表现在第八条第10、一款规定外籍员工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以及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外籍员工为激励对象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自此,对上市公司业绩有贡献的外籍员工骨干参与股权激励已无政策障碍。(三)(三)2020 年至今:国企股权激励监管体系趋于成熟年至今:国企股权激励监管体系趋于成熟2018 年至 2020 年,随着国有改革和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国资委通过多次的征求意见稿对既有政策进行了修订,使得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政策逐步规范和完善。2020 年 4 月成文的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2020 178 号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的正式发布并实施,标志着国有企业11、股权激励形成了较为全面、细致、操作性更强的股权激励指导性政策。其主要特点包括:1.授予量:明确对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首次授予量可适当上浮至 3%。2.授予价值:不区分境内境外,授予价值统一封顶为薪酬总水平的 40%。3.实际收益:对股权激励实际收益不再设置调控上限。4.授予条件:从必须设置授予考核条件到股权激励计划无分期实施安排的,可以不设置权益授予环节的业绩考核条件。5.申报程序:国资委不再审核分期实施方案。6.科创板专项:激励总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折扣的范围更大,中央企业控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要求,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2、等相关规定,规范实施股权激励。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6/17 二、二、A 股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十五年实施概况股上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十五年实施概况(一)普及率稳步提升,最近三年增长迅速(一)普及率稳步提升,最近三年增长迅速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06 175 号颁布以来,A 股上市国有企业开始遵循系统的股权激励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进行股权激励的设计与实施。自2007 至 2022 年,共有 284 家 A 股国有上市企业实施共 371 个股权激励计划,其中有 135 家中央国有企业实施了 181 个股权激励计划、149 家地方国有企业实施了13、 190 个股权激励计划(注:当出现一家公司同一时间授予多种激励工具时,按激励工具数计算激励计划数)。2019 年 102 号文发布,国资委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全面推行股权激励,对授予数量、激励收益、考核要求、审批程序等要素进行一定程度的放宽并作出进一步的规范,2019 年以来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数量实现快速稳健增长,2022 年计划实施数量已将近 100 个(98 个)。图表: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数量统计(二)普及率相较(二)普及率相较 A 股整体仍有差距,央企普及率高于地方国企股整体仍有差距,央企普及率高于地方国企自 2007 至 2022 年,A 股国有上市公司的14、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持续上升,2022 年普及率已达 21%,相较 A 股整体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48%)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按企业性质划分,中央国有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高于地方国有上市企业,2022 年中央、地方国有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分别达到 31%、16%。图表: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按企业性质划分)12221222451048131221222946451048131221222946131412324681424353052131412324681424353052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15、82019202020212022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7/17 说明:普及率指有股权激励实施的公司占各年度国有上市企业总量的比例(三)主板国企普及率最高,科创板国企股权激励普及率快速提升(三)主板国企普及率最高,科创板国企股权激励普及率快速提升按上市板块划分,主板国企的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稳步提升,从 2007 年的 0.2%提升至2022 年的近 23%;创业板国企的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存在一定波动,与创业板国企激励方案数量较少、非年度持续推出有关,2022 年普及率约为 11%;科创板开市以来,国有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快速提升,从16、 2020 年的 8.3%上升至 2022 年的 16.7%。图表: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普及率(按上市板块划分)说明:普及率指有股权激励实施的公司占各年度国有上市企业总量的比例,(四)国企股权激励实施带动国企经营业绩提升显著,市值稳健增长(四)国企股权激励实施带动国企经营业绩提升显著,市值稳健增长0.2%0.5%1%1%0.2%0.5%1%1%2%2%3%3%4%5%6%8%11%14%16%21%2%2%3%3%4%5%6%8%11%14%16%21%0.4%0.4%1%2%3%4%5%6%7%8%10%12%17%20%23%31%0.2%0.5%1%1%1%1%2%2%3%3%417、%6%8%11%13%16%0.2%0.5%1%1%1%1%2%2%3%3%4%6%8%11%13%16%0%5%10%15%20%25%0%5%10%15%20%25%30%35%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国有企业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0.2%0.4%0.8%1.4%1.7%2.1%2.6%3.2%4.0%4.8%6.0%8.0%11.6%14.7%17.6%22.7%8.3%16.7%16.7%13.3%9.5%11.5%9.4%5.6%4.0%7.6%1118、.2%8.3%6.7%16.7%0%5%10%15%20%25%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8/17 回顾国企15年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整体来看,股权激励实施后对保障国企上市公司市值稳定、刺激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起到一定的正向作用。我们观察各激励计划从草案公告日起至 2022/12/31止上市公司总市值年化增长率以反映股权激励对市值增长的效果。各计划对应上市公司的过往总市值年化增长率中位值为 4.09%、19、平均值为 8.28%,整体市值稳中有升,市值增长率较业绩增长率偏低,主要与近期市场整体表现有关。长期来看,实施股权激励对国有企业有一定的市值提升、抗跌作用。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9/17 三三、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发展特点与趋势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发展特点与趋势(一一)国企青睐的股权激励工具由期权转变为限制性股票国企青睐的股权激励工具由期权转变为限制性股票 总体来看,限制性股票是 A 股国有上市企业最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20072022 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有 70%的计划采用单一的限制性股票工具,28%的计划采用单一的期权工具。纵向来看,A 股国有上市公司流行采20、用的激励工具有明显的转变,逐步由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20092013 年,采用期权工具的计划实施数超过 50%;后续年度,限制性股票逐步取代期权成为更受青睐的股权激励工具,以 20202022 年为例,各年度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中采用限制性股票工具的计划占比分别达 70%、84%和 88%。主要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较大,期权激励计划中可能因股价潜水导致无法行权,导致激励效果不如预期相关。图表:A股国有上市公司各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数及工具分布 1353553477101812811111139471416273749851411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21、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期权限制性股票组合工具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0/17(二)(二)2020 年后多家国企采用组合工具,已有数十家科创板、创业板国企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年后多家国企采用组合工具,已有数十家科创板、创业板国企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020 年后多家国企采用组合工具年后多家国企采用组合工具尽管单一工具计划(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仍是上市国企股权激励的主流,近年来也逐步有国企开始采用组合工具。20072022 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有 2%的计划(7 个)采用组合工具,其中 6 个计划采用限22、制性股票+期权组合工具,还有 1 个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组合工具。在采用组合工具的公司中,6 家都是 2020 年及以后推出的方案,也反映出近年来国企改革活跃,股权激励上也有更多突破和创新。2.科创板开市以来,已有数十家科创板、创业板国企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科创板开市以来,已有数十家科创板、创业板国企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0 年,随着科创板开市,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开始引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的使用,即在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点进行出资、购股和登记,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须在授予时点即进行出资相比,降低了激励对象资金成本与风险。(三)(三)A 股国企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3、中位水平约股国企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中位水平约 1%受政策要求限制,公司首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中位水平略低于所有计划的中位水平,在 0.7%1.8%之间(除 2008 年外),而公司非首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水平整体较高,各年度中位水平在 1.1%3%之间。按企业性质划分,地方国有企业首次授予量高于央企;授予量在 1%3%之间的国有上市公司多数为中小市值或科技型企业。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1/17 图表: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计划授予总量中位水平(20082022年激励计划,%)注:2007年存在2个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施计划,分别为伊利股份、中兴24、通讯,授予总量分别为9.681%、5.000%,未列入上图统计中。(四)约三分之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市价(四)约三分之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市价 50%确定授予价格确定授予价格20072022 年国企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7%的计划以市价的 50%为基准设定授予价格,26%的计划以市价的 60%为基准设定授予价格,少量计划(4%)以市价的 70%为基准。另有个别计划(3%)在设定授予价格时采用其他折扣率,市场实践中有以 55%、65%、90%的折扣率来设定授予价格的案例,此类均为地方国有企业实施。(五)绝大多数计划通过定向增发授予激励股份(五)绝大多数计划通过定向增发授予激励25、股份20072022 年实施的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计划中,绝大多数计划(90%)通过定向增发来授予激励股份,少部分计划(8%)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来授予激励股份,另有个别计划(2%)以定向增发与二级市场回购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激励股份来源。0.13 0.99 0.87 0.97 0.93 2.04 1.22 0.98 0.85 0.99 1.58 0.96 1.25 1.23 1.57 0.00.51.01.52.02.5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26、5 年回顾与展望 12/17 图表:20072022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计划股票来源 工作指引鼓励股票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 IPO发行价的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回购作为激励股份来源。且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计划,按照指引要求,股票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折扣应不低于 60%。市场上存在部分计划在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股票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并按照指引建议采用回购作为股份来源、且将授予价格折扣率设置在 60%或 70%的水平。(六)(六)2015 年来激励范围持续扩大年来激励范围持续扩大20152022 年间,在激励计划实施数量稳健快速提升的同时,激励范围基本呈持27、续扩大的趋势,激励人数占草案公告日公司员工人数占比的中位水平从 2.2%上升至 5.1%。激励人数占比公司员工总数超 15%的国有上市公司中,84%为获得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企业。(七)大多数计划遵循“(七)大多数计划遵循“2+3”生效周期安排”生效周期安排根据工作指引要求,授予激励原则上应设置 2 年锁定期、3 批解锁/行权批次,且原则上采取匀速分批生效的办法。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激励计划严格遵循“2+3”生效周期安排要求,96%的计划设定 2年锁定期、96%的计划设定 3批解锁/行权批次。存在少部分计划(4%、3%)设定 1 年或 3 年锁定期、2 批或 4 批解锁/行权批次。在生效安排28、上,68%的计划遵循指引原则、采用匀速分批的生效安排;27%的计划采用“前多后少”的生效安排,市场实践中通常采用分 3 年解锁/行权、每批生效 40%、30%、30%的生效安排;5%的计划采用“前少后多”的生效安排,通常分 3 年解锁/行权、每批生效 30%、30%、40%;仅 1 个计划按照 30%、40%、30%的节奏生效。在采用非匀速生效安排的计划中,超70%的计划为地方国有企业。90%8%2%0%定向增发回购定向增发+回购其他方式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3/17(八)股权激励业绩条件中,(八)股权激励业绩条件中,ROE、利润类指标、收入占比类指标分别在“三29、类指标”中应用最广、利润类指标、收入占比类指标分别在“三类指标”中应用最广根据工作指引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无分期实施安排的,可以不设置权益授予环节的业绩考核条件”。自2007至2022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中,多数计划(67%)仍于授予时点设置业绩考核条件,存在 33%的计划未设置授予时点的业绩条件。2020 年 5 月后发布草案并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近半数计划为设置授予时点的业绩条件。根据工作指引要求,国有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原则上应包含 3 类指标: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第一类)、反映企业持续成长能力的指标(第二类)、反映企业运营质量的指标(第30、三类)。在设置业绩考核条件的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中,第一类指标中,ROE 的应用最为普遍;第二类指标中,利润类指标应用高达70%,为第一顺位指标,收入类指标使用率也较高,此外,有少数计划还考核创新业务收入规模或增速;在应用第三类指标考核的计划中,约 1/3 的计划考核收入占比类指标,考核指标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主,另有相当一部分使用EVA、EVA,其他类别的指标使用率较为分散。(九)股权激励业绩目标与(九)股权激励业绩目标与 GDP 增速存在一定关联,每一解锁批次对应的指标目标水平逐年提升增速存在一定关联,每一解锁批次对应的指标目标水平逐年提升20072009 年间,全国 GDP 增长迅31、速,GDP 年增速在 10%左右;2010 年起,中国经济增长发生根本性转变、进入新经济增长阶段、实现结构性调整,GDP 增速回落维持在 6%8%的水平;2020 年起受疫情冲击、经济增长受到遏制,现逐渐复苏。相应阶段实施的国企股权激励,所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水平基本与经济增长变化呈正相关关系。以 ROE 指标的考核目标绝对水平为例。20072009 年、20102019 年、20202022 年间三个时间段内,计划所设定的 ROE 水平有一定下降,但每一批次的生效目标值仍体现出逐步提升的特点。(十)大部分国企设置与标杆企业对标考核业绩条件,牵引公司关注市场竞争地位(十)大部分国企设置与标杆企业32、对标考核业绩条件,牵引公司关注市场竞争地位根据工作指引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通常应与同行业企业或标杆企业的业绩水平进行横向对标来确定业绩目标水平:授予时点,通常需对标同行业平均业绩、或标杆企业 50 分位值;解锁/归属时点,通常需对标对标同行业平均业绩、或标杆企业 75 分位值。在设置公司业绩考核的激励计划中,超过 70%的计划筛选标杆企业对业绩指标进行横向比较,部分计划既筛选对标企业同时也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除常见的对标方式:“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75 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外,少数公司设置差异化的对标,包括筛选小标杆组或关注在标杆组的排名相对提升。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33、15 年回顾与展望 14/17 四、国企股权激励四、国企股权激励 15 年发展总结年发展总结 回顾 15 年来的实践,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阶段性特征和演变:(一)激励工具由期权主导转变为限制性股票主导,并衍生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组合工具(一)激励工具由期权主导转变为限制性股票主导,并衍生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组合工具2013年起,限制性股票逐步取代期权成为最受国企青睐的激励工具选择;伴随着科创板开市,已有 10+家科创板、创业板国企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组合工具也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更多的应用。(二)放宽限制、关注激励本质与实质(二)放宽限制、关注激励本质与实质伴随着 234、019 年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102 号文及 2020 年工作指引的发布,国企股权激励更加强调正向激励、关注激励本质并放宽要素设计的限制、并进行适当的简政放权。(三)加大授权放权,实现逐步职能转变(三)加大授权放权,实现逐步职能转变国资委加大对中央企业的授权、放权,显著体现在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流程上。国资委只审核股权激励整体计划,不再审批分期实施方案(不含整体上市情形),分期实施方案的审核把关职责由中央企业集团履行。(四)支持科创板实施股权激励(四)支持科创板实施股权激励科创板国企在股权激励计划设计要求上较其他板块有明显放宽,在放宽限制的同时剔除相应的补充要求: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允许35、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 50%,设置低于 50%折扣时应适当延长股票解锁期限,同时业绩目标不低于近 3 年均值或标杆 75 分位;同时支持尚未盈利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同时在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生效比例(盈利前生效比例不高于 40%等)上提出相应限制性规定。五、国企股权激励未来展望五、国企股权激励未来展望回顾15年来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普及情况、方案设计特征、激励效果等内容,可以看到股权激励的引入、授予和落地实施,对国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竞争力提升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经济逐步复苏、全面注册制的推行、ESG 概念的引入等资本市场环境预期走向,上市国企股权激励可关注以下改36、革方向:(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或将提升股权激励的普及率(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或将提升股权激励的普及率全面注册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将提高企业上市的发行效率、进一步放松企业上市的财务及估值要求,或将让企业的市值增长预期更早得以实现,在上市后通过股权激励带给员工资本增值和激励的效果或将更加明显,加快各企业股权激励的步伐。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5/17(二)激励模式或更加多元,并率先于科技创新类企业试点(二)激励模式或更加多元,并率先于科技创新类企业试点为增强股权激励对激发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中长期可持续发展、释放企业活力的正向影响,未来实践中或将参考全球最佳实践以及37、非国有上市公司优秀实践,引入多元化的激励模式,如业绩股票、0 元限制性股票、现金激励股权兑现等工具。多元化激励模式如先于科技创新类企业进行试点,将加快和促进核心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激励创新人才与科创型公司共创共享、长期发展,助力提升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三)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用或将拓展至主板上市公司(三)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用或将拓展至主板上市公司伴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我们预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应用或将拓展至主板上市公司。建议关注证监会配套政策的调整并思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用于主板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可行性。(四)业绩考核中或将逐步引入(四)业绩考核中或将逐步引入 ESG 指标考核38、指标考核ESG 为近期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方向和股东的关注点,二十大报告中也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匹配整体国际市场趋势,考核指标或将从目前的单纯关注财务指标,向全面 ESG(环境、社会、治理)及国家宏观战略的指导方向转变,以更为科学全面的设定和优化业绩考核体系。韦莱韬悦A 股国有企业股权激励 15 年回顾与展望 16/17 关于韦莱韬悦关于韦莱韬悦韦莱韬悦在人才、风险和资产领域提供数据驱动、洞察主导的解决方案。自 1828 年成立以来,在全球 140 个国家和市场上,我们的团队运用全球视野和本土专业经验,支持客户变革与发展。韦莱韬悦在中国市场已深耕近 30 年39、,一直致力于为各行业客户提供数据洞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及科技支持服务,厚实的数据积累见证各行业中人力资源管理趋势的变化,并前瞻性地引领组织变革与创新。韦莱韬悦高管薪酬及董事会顾问咨询团队(ECBA)为全球及中国的众多领先企业董事会提供咨询与数据服务,在公司治理架构与管控、董事会有效性、高管薪酬与考核、长期激励、高管人才管理与发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洞察。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如您希望订购完整版报告,或和我们有进一步的沟通,欢迎联系我们:如您希望订购完整版报告,或和我们有进一步的沟通,欢迎联系我们:北京办公室:北京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嘉里中心南楼 29 层,010-5783 2888 上海办公室:上海办公室: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 1 期 11 楼,021-5029 8088 深圳办公室:深圳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8 层,0755-8236 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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